普通合夥人可以出資,並且可以以勞務出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普通合夥人可以出資的方式包括貨幣、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財產權利,以及勞務。其中,勞務出資需要經過全體合夥人的同意,並且合夥協議中應明確載明評估辦法。普通合夥人的出資不僅限於可以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的財產,還包括一些非貨幣財產,這些財產可以以遠高於其實際價值的方式出資,但這種做法會降低合夥企業財產對外承擔債務的能力。如果合夥企業無法以企業財產償還債務,普通合夥人可能需要以其個人財產承擔連帶責任。
普通合夥人可以出資,並且可以以勞務出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普通合夥人可以出資的方式包括貨幣、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財產權利,以及勞務。其中,勞務出資需要經過全體合夥人的同意,並且合夥協議中應明確載明評估辦法。普通合夥人的出資不僅限於可以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的財產,還包括一些非貨幣財產,這些財產可以以遠高於其實際價值的方式出資,但這種做法會降低合夥企業財產對外承擔債務的能力。如果合夥企業無法以企業財產償還債務,普通合夥人可能需要以其個人財產承擔連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