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票的有效期主要有兩個相關的概念,需要區分對待:
1.本票的有效期,即提示付款期,最長時間為2年。這意味著持票人應在出票日起2年內向付款人提示付款。此外,銀行本票的提示付款期限最長不超過2個月,這是符合規定的。
2.票據權利的消滅期限,根據相關規定,持票人對票據的出票人和承兌人的權利,自票據到期日起二年。這意味著,如果持票人在票據到期日起2年內未行使票據權利,則該權利將消滅。
綜上所述,本票的有效期主要關注的是提示付款期,最長為2年,但銀行本票的提示付款期限最長不超過2個月。同時,持票人應在票據到期日起2年內行使票據權利,否則權利將消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