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局的主要職責包括:
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的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指導依法行政工作。
負責規範性檔案的法律審核、合法性審查和備案審查工作。
組織行政執法監督工作,包括《行政執法證》的管理、行政執法人員的考核和監督。
承辦重大行政決策和重要行政措施發布前的合法性審查,以及法律事務。
承辦行政複議、行政賠償案件,代理行政應訴工作,指導全市的行政複議、應訴和賠償工作。
負責政府法制信息和調研工作,開展法制理論研究和交流。
承辦其他相關法律事務。
這些職責旨在確保政府行為符合法律法規,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並推動依法行政的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