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上通常包括以下人員:
法院方面。審判長、審判員、人民陪審員、書記員、法警。
原告方面。原告、原告的代理人或辯護人、原告的代理律師。
被告方面。被告、被告的代理人或辯護人、被告的代理律師。
其他相關人員。證人、公訴人、旁聽人員。
在公開審理的案件中,還可能有記者。如果案件適用簡易程序,將由一名審判員和一名書記員審理;如果案件適用普通程序,將由一名審判員和兩名陪審員或三名審判員和一名書記員組成法庭。
法庭上通常包括以下人員:
法院方面。審判長、審判員、人民陪審員、書記員、法警。
原告方面。原告、原告的代理人或辯護人、原告的代理律師。
被告方面。被告、被告的代理人或辯護人、被告的代理律師。
其他相關人員。證人、公訴人、旁聽人員。
在公開審理的案件中,還可能有記者。如果案件適用簡易程序,將由一名審判員和一名書記員審理;如果案件適用普通程序,將由一名審判員和兩名陪審員或三名審判員和一名書記員組成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