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後宮的排位分為八個等級,依次是皇後、皇貴妃、貴妃、妃、嬪、貴人、常在、答應。其中,皇後的名額為一人,皇貴妃和貴妃的名額分別為一人和兩人,妃的名額為四人,嬪的名額為六人。貴人、常在、答應的名額沒有具體限制。這些後妃的等級不僅體現在她們的名號和待遇上,還涉及到她們在宮廷中的居住安排和社會地位。例如,皇後居住在中宮,而其他妃嬪則分住東西六宮。
除了這些正式的等級外,清朝宮廷中還有一個較低的級別——官女子,她們通常是由於犯錯而被貶下去的妃嬪。雖然名義上仍然是皇帝的女人,但實際上很難再獲得寵幸。
這些等級制度不僅體現了皇帝後宮的嚴密組織,也反映了古代社會對女性地位和角色的嚴格界定。每個等級的妃嬪都有其特定的職責和待遇,從官職、服飾到居住的宮殿,都嚴格遵循等級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