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定方式主要有以下幾種:
直接滴定。當滿足定量、快速、可指示三個條件時可以採用。定量指的是標準物質與被測物質之間的反應要能按一定的化學反應方程式進行,具有明確的計量比,且反應定量完成的程度要達到99.9%以上,無明顯的副反應發生。快速指的是滴定反應要能迅速完成。可指示指的是要有適宜的指示劑或其他簡便可靠的方法確定滴定終點的到達。
間接滴定。當被測物質沒有合適的標準溶液與之直接定量反應時,可將其定量轉換成另一種能與現有的標準溶液定量反應的物質進行滴定。
返滴定。若滴定反應速率慢,或被滴定物質難溶於水,可以先在被滴定物質溶液中加入一定量過量的標準溶液,待反應完成後,再用另一種標準溶液滴定過量的試劑,根據兩種標準溶液的濃度、用量和相關反應的計量關係,求得被測物質的含量。
置換滴定。有些反應伴有副反應,使標準溶液與待測物質之間沒有確定的計量比。可先用適當的試劑與標準溶液或待測物質反應,使之定量置換成另一種物質再進行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