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錯別字的原因可以分爲主觀和客觀兩個方面:
主觀原因包括:
不重視漢字書寫的規範性,即粗心大意,認爲多一點或少一橫無所謂。
認字不細心,不會寫某個字時不查字典,導致草率從事。
忽視細節,例如心裏想着一箇字卻寫成了另一箇字,且不願改正。
客觀原因包括:
手眼腦協調能力不協調,影響寫字的準確性。
視覺記憶能力差,難以記住字形和筆畫,尤其是字形相近的漢字。
視覺分辨能力差,難以區分相近的字形。
漢字本身的特性,如筆畫多、難記難寫,以及同音、近音字詞多,增加了出錯的可能性。
此外,還有可能是由於心理因素,如一時想不起來某個字怎麼寫,但又不想翻字典或問別人,於是隨意寫一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