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莽的改革措施廣泛而複雜,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土地改革。王莽推行「王田制」,旨在實行土地國有化。根據家庭勞動力和人口多少進行土地調配,超過規定畝數的土地需收歸國有,而無土地者將由朝廷統一分配。
奴隸制度改革。王莽凍結了奴隸交易,並試圖消除新的奴隸產生,旨在改善奴隸的悲慘現狀。
經濟改革。王莽推廣企業國營化,提出「五均六莞」和賒貸制度,對市場價格進行調控,將鹽、鐵、酒、幣制、山林川澤等收歸國有。
官吏制度改革。王莽仿照《周禮》進行官制改革,重新命名官職,增加新職位,實行文武官員結合的地方權力機構,全國分為25個部,每個部中都設監和副監。
貨幣改革。王莽推行「寶貨制」,增加貨幣發行量,實行輪徭制度,以解決通貨膨脹問題。
教育改革。王莽加強太學制度,獎勵和評定教師職稱,培養高級人才。
行政區劃改革。王莽將全國分為13個州,每個州設刺史負責管理,實行「縣官制度」,即縣的行政權和財權分開。
王莽的改革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當時社會的需求和矛盾,但由於其複雜性和部分措施的不切實際,導致了改革的失敗和社會動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