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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假怎麼請

申請產假通常包括以下步驟:

準備資料。員工需要準備有效的身份證件和生育相關的資料。

填寫申請表。到單位人事部門領取產假申請表,按照要求填寫並由主管經理簽名。

提交申請。將產假申請表和相關生育資料提交給人事部門進行覈對和備案。

產前假和哺乳假。在懷孕7個月以上,可以申請產前假,最多兩個半月。生育後若有困難,可以申請哺乳假,最多6個半月。

特殊情況下的假期。如難產、生育多胞胎、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等,可相應增加產假天數。

產檢假。孕期正常的產檢應計入勞動時間,不能按病假、事假、產假、曠工等來算。

育兒假和男方陪產假。按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子女滿三週歲前,每人每年享受10個工作日的育兒假。男方在女方產假期間,可享受15天護理假。

申請流程的簡化。一些單位可能有更簡化的流程,如生產前半個月填寫請假單申請產假,並提供醫院開具的休假證明。

產假期間的待遇。用人單位應按照國家規定發放工資並依法爲員工繳納社會保險。

產假結束後。員工應返回工作崗位。如果因生育導致身體不適,可以申請延長假期,但需要提供醫院的相關證明。

請根據具體情況和單位政策調整上述步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