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票金額的書寫應遵循以下規則:
金額應用中文大寫數字填寫,這些數字包括壹、貳、叄、肆、伍、陸、柒、捌、玖、拾、佰、仟、萬、億、元、角、分、零、整(或正)。
金額數字前應標明“人民幣”字樣,且大寫金額數字應緊接“人民幣”字樣填寫,若未印有“人民幣”字樣,需自行加上“人民幣”三字。
金額數字到“元”爲止的,應在“元”之後寫“整”(或“正”)字。
金額數字到“角”爲止的,應在“角”之後寫“整”(或“正”)字。
如果有“分”,則“分”後面不寫“整”(或“正”)字。
阿拉伯小寫金額中的“0”在中文大寫時應按照漢語語言規律和金額數字構成進行書寫,以防止塗改。
書寫時不要超出給定的邊框,且在邊框內不得進行塗改或使用潦草不清的字跡。
例如,2400人民幣的發票大寫金額應寫作“貳仟肆佰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