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章的法律效力取決於具體情境。以下是詳細介紹:
對於單位和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其私章在特定情況下,如票據的簽章和背書,具有法律效力。這要求法定代表人的私章在銀行預留票據存根備查後,以證明其公示性。
在特殊行業或特殊身份的個人中,私章的公開使用也可能具有公示性。
然而,對於普通個人而言,私章的法律效力通常不如簽名或按手印。這是因為簽名具有唯一性,能夠反映個人的書寫特徵,而私章僅能證明與蓋章人姓名的一致性,並不能確保蓋章人的真實身份。在契約訂立等方面,如果印章所有人使用印章訂立字據或簽訂契約,其效力可能被視為等同於本人的簽名或按手印,從而對本人具有約束力。
此外,如果私章經過公安機關備案或通過公證,那麼它在法律上更有可能被接受為有效的身份證明。未經授權使用他人私章可能導致契約無效,具體取決於相關法律條文和案件的具體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