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活動主要由國家的立法機關進行。在中國,立法機關包括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負責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國家機構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則負責制定和修改除應當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此外,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可以根據本行政區域的具體情況和實際需要,在不同憲法、法律、行政法規相牴觸的前提下,制定地方性法規。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會還可以制訂自治法規。
簡而言之,立法在中國是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以及根據地方情況制定地方性法規的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進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