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的正典,是指那些被教會認為是神聖的、記載上帝話語的經卷。這些經卷不僅具有宗教性,而且被套用於各種儀式和宗教活動中,在民間廣泛宣講,久而久之,代代相傳,形成了一種公認的看法,即這些書卷是上帝啟示的。正典的形成是一個長期的歷史過程,它不僅僅保存了猶太民族文化之根,更重要的是塑造了猶太民族的精神。對於基督信仰而言,正典意味著可以被視作上帝啟示,具有神聖性的經卷,是信仰的規範。
具體來說,天主教會和東正教的《聖經》正典包括舊約和新約兩部分。舊約聖經正典包括39卷書,新約聖經正典包括27卷書。這些書卷被收集在聖經正典里,被視為神所默示的道。對於天主教會來說,聖經正典或正經(Canonical Books)一詞來源於希臘語kanon,其詞根為閃系語qaneh,本意為「蘆葦」,後指用來度量長短的「尺子」,有規範、標準、法則之意。聖經正典可以起到「信仰準則」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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