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制度
聘用制是一種以契約形式確定事業單位與職工基本人事關係的用人制度。
在聘用制下,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身份和屬性是通過與單位簽訂的聘用契約來確定的。這種制度將傳統的、終身制的用人制度改革為基於契約契約的用人制度。聘用契約可以是有固定期限的,如短期、中期或長期,具體取決於雙方的協商。與傳統的終身職位不同,聘用制通常不涉及「鐵飯碗」,員工在契約期滿後,可以根據表現和單位需求決定是否續簽契約。
此外,聘任制是事業單位內部具體工作崗位的管理制度,與聘用制相輔相成,共同構成了事業單位的人事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