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高度是指飛機或其他航空器在飛行時所達到的高度,根據不同的用途和類型,航空高度可以分為以下幾個類別:
民用航空高度。民用航空飛機通常在6000米以上的高度飛行,短程航線的航班巡航高度在6000米至9000米之間,而洲際航線的巡航高度一般在8000米至1.2萬米之間。
小型飛機和特殊作業飛行器。小型飛機和執行特殊任務(如噴灑農藥)的飛行器通常在2000米至4000米的高度飛行,某些特殊作業的飛行器甚至可能在100米以下的高度飛行。
作戰飛機。作戰飛機的高度範圍從100米至18000米,某些特殊設計的飛機可能飛行至30000米的高度。
空天飛機和太空飛行器。太空飛行器繞地球飛行的最低高度(臨界軌道)為100至120公里,而空天飛機等活動於這一區域的飛行器開發了25公里至120公里的高度範圍。
此外,根據不同的飛行規則和空域分類,飛行的高度層也有所不同,例如,在真航線角0度至179度範圍內,高度從900米至8100米,每隔600米一個高度層;在180度至359度範圍內,高度從600米至8400米,每隔600米一個高度層。而在高空區域,高度層的高度間隔增加到每隔1200米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