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信件的寫作主要包括以下幾個部分:
信封的填寫:
信封的右上角用於貼郵票。
收信人的姓名和地址應寫在信封中央略偏右的位置。
收信人的稱呼通常不包括職務名稱,如局長、處長等,而是使用Mr.、Mrs.、Miss等。對於收信人爲男性時,可以使用Mr.、Sir.、Lord等;女性則根據婚姻狀況使用Mrs.、Miss或Ms.,如果已婚則使用丈夫的姓氏。
如果信件由他人轉交,應在收信人姓名下寫上"c/o"(care of)轉交人的姓名。
信封左下角可標註"Personal"若信件爲私人性質,不宜由祕書或辦公室人員代拆。
對於航空、快件、掛號等特殊郵寄方式,應在信封左下角相應位置標註,如"Airmail"、"Express Delivery"、"Registered"。
信紙的格式:
信頭通常寫在信紙的右上角,可以從靠近信紙中央開始寫,上面留出空白。
發信人的地址寫在信頭的下方,地址的順序與中文不同,先寫小地方後寫大地方。
日期寫在地址下方,順序爲月、日、年或日、月、年,年份前加逗號。
稱呼寫在信頭之下,從信紙左側開始。
信的正文從稱呼的下一行頂邊開始寫,從第二段起每段第一個詞縮進3或5個字母。
結束語一般從信紙中央靠右位置書寫。
信件的結尾:
最後寫上發信人的名字。
以上是英文書信的基本格式,具體內容應根據實際情況和信件的性質進行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