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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李托運限制

託運行李和隨身攜帶物品的限制如下:

託運行李。必須包裝完善,鎖扣完好,綑紮牢固,能承受一定的壓力,以便在正常操作條件下安全裝卸和運輸。託運行李的包裝要求包括但不限於使用旅行箱旅行袋手提包,並且這些包件必須加鎖。兩件以上的包件不能捆為一件,行李上不能附插其他物品,也不能使用竹籃網兜草繩、草袋等作為外包裝物。行李應寫明旅客的姓名、詳細地址和電話號碼。託運行李的聲明價值不能超過行李本身的實際價值,每一旅客的行李聲明價值最高限額為人民幣8000元。託運行李的重量每件不能超過50公斤,體積不能超過4060100厘米,超過規定的行李需事先徵得航空公司同意才能託運。

隨身攜帶物品。每位旅客隨身攜帶物品的重量限制為5公斤,持頭等艙客票的旅客可隨身攜帶兩件物品,每件隨身攜帶物品的體積不得超過204055厘米。超過重量、件數或體積限制的隨身攜帶物品應作為託運行李託運。

國際航班與國內航線的具體規定可能有所不同。例如,經濟艙、公務艙、頭等艙的免費託運行李額度各異,嬰兒旅客有額外的免費行李額度,且可免費託運一輛摺疊式嬰兒車或搖籃。

違章攜帶物品的處理。根據規定,旅客不得違章攜帶超重、超大的物品。超重部分需補收運費,超重或超大物品按全部重量補收運費。危險品或國家禁止、限制運輸的物品需按規定處理。

以上信息根據搜尋結果整理,具體規定可能因航空公司不同而有所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