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抓捕小偷的過程通常包括以下幾個步驟:
勘查現場。警察接到報案後,會立即趕往現場進行勘查,製作受案登記表並開始初查。
提取證據。在現場,警方會提取可能留下的物證,如指紋、手套印等,這些物證需要經過實驗室處理才能顯現出潛在的證據。
損失財物分析。警方會根據被盜人的陳述和現場分析,對失盜物品進行分類登記,這有助於破案後對犯罪嫌疑人進行量刑。
現場訪問和視頻資料調取。警方會調查失盜人和周圍羣衆,瞭解情況,並調取視頻資料以縮小嫌疑對象範圍,逐步確定犯罪嫌疑人。
破案和逮捕。根據掌握的證據,警方會鎖定犯罪嫌疑人,並進行逮捕。
移送審查起訴。如果犯罪嫌疑人對盜竊犯罪行爲供認不諱,警方會將案件移送給檢察院進行起訴。
此外,在某些情況下,警察可能會發布通緝令來抓捕嫌疑人,這通常是在案件超出管轄地區範圍時,需要上級機關的批准。在立案後,如果認爲有罪,一般會在十四天內進行抓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