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士的職責主要包括:
在護士長或護師的指導下執行各項護理任務,包括但不限於協助醫生進行診斷、治療和諮詢工作,執行醫囑,進行護理技術操作,如機械排痰、穿刺輸液等。
密切觀察病人的病情變化,包括生理和心理狀態,及時記錄並報告任何異常情況。
負責病人的基礎護理,如鼻飼、吸氧、吸痰、口腔護理等,並確保病人安全舒適。
參與病房管理,包括病房的清潔、消毒和物資管理。
對病人表現出高度的同情心,體貼愛護、主動熱情,與病人保持良好的溝通。
參與護理教學和科研工作,指導實習護士。
遵循護理倫理和法律規定,保護人類生命、減輕病人痛苦、增進健康。
此外,護士還需要不斷學習和更新自己的技能,以提供高質量的護理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