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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理紀錄如何寫

護理記錄的編寫應遵循以下原則:

及時性和準確性。護理問題出現時應及時記錄,病情變化需立即更新,避免事後補記。護理記錄應準確反映患者的生理狀況、用藥情況以及疾病轉歸中的特徵性指標,還應記錄能反映個體心理活動的信息。

觀察和記錄措施。護士需要勤於觀察,深入病房以獲取高質量的護理記錄。記錄措施要具體、準確,反映護理專業內容,並且具有高度的真實性。記錄需要護理者的親筆描述和全名簽名,以明確責任。

與醫生的交流。護士應加強與醫生的交流,尤其在記錄醫療護理時,若發現記錄不一致,應及時與醫生覈實,避免護理記錄與醫生記錄發生衝突。

書寫規範。護理記錄單由有執業證的護士書寫並籤全名,時間應精確到開始書寫的時間,不得提前或拖後。使用統一的書寫工具和顏色,保持書面整潔。上午7時到下午6點59分用藍筆,下午7時到上午6點59分用紅筆。文字應工整、清晰,避免塗改。若出現錯字,應在錯字上方劃雙橫線,並將正確字跡寫在上面。

記錄頻次。一般情況下,一級護理每天至少記錄一次,二級護理至少三天記錄一次,三級護理每週至少記錄一次。記錄頻次應根據病情變化及時調整。

診斷和記錄單管理。護理記錄中的診斷儘量用文字書寫,特殊情況下,若爲國際統一規定的符號,也可用符號書寫,但必須與醫療記錄一致。護理記錄單應存放在病歷夾中,避免水漬或污漬。首次病程、每頁病程及出院記錄需由護士長在24小時內審閱並簽名。

此外,需注意護理記錄是患者有權複印的病歷資料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