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手法主要包括以下幾種:
海上接駁。走私者使用船隻從海上接駁走私貨物,偷運進境。
「螞蟻搬家」。主要指走私成品油,通過多次少量的方式逃避打擊。
利用改裝或特製船舶走私。例如,改裝油輪或使用艙中暗格貨船,更先進的手段包括特製沉箱水下拖帶和橄欖船等。
靠岸偷卸。走私者從未設海關的碼頭、港灣或淺灘偷運私貨上岸。
通關走私。通過海關進出境時,採取偽報、瞞報、低報、偽裝、藏匿等手段逃避監管。
繞關走私。不經過海關監管區,非法繞過海關將貨物運入境內。
後續走私。先合法進口貨物,然後違反相關法規擅自銷售牟利。
間接走私。不直接進出境,但與走私行為有密切聯繫,因此被視為走私犯罪。
加工走私。在海關備案註冊的加工貿易企業逃避監管,擅自銷售保稅貨物或特定減、免稅貨物。
貿易走私。包括一般貿易走私和加工貿易走私,涉及偽報、瞞報、藏匿等手段。
毒品走私。非法運輸、攜帶、郵寄毒品和易製毒化學品進出境。
這些手法各有特點,但共同點在於都旨在逃避海關監管,將不應進出境或需繳納稅款的貨物非法運入或運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