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證補辦的周期通常遵循以下規定:
1.國家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公安機關應在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之日起60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在交通不便的地區,辦理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時間不得超過30日。
2.具體時間差異:
普通辦理:在一般情況下,身份證的辦理時間不會超過90天。
加快辦理:通過EMS快遞送達的方式,身份證可以在4-5天內送達。
不同地區:各地辦理期限可能有所不同,例如北京城八區在10個工作日內發放證件,而異地辦理可能需要20個工作日。
3.特殊情況:
臨時身份證:辦理期限一般在三天內,但目前一般可以當天領取。
加急身份證:辦理時間為7到15天。
因此,具體的補辦時間可能因地區、辦理方式及是否為交通不便的地區而有所不同。為了獲得最準確的信息,建議聯繫當地的公安機關進行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