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戶口遷移通常需要準備以下資料:
居民身份證。申請人及隨遷人需提供居民身份證,如果申請人年滿16週歲或以上,這是必須提供的。
居民戶口簿。提供申請人及隨遷人的戶口簿。
居住證。如果是本市簽發或簽註的居住證,有效期內也需要提供。
房產證件。入戶地址的房產證件是必需的。
結婚證、出生證等親屬關係證明材料。如果隨遷人包括配偶、父母或未成年子女,需要提供相應的親屬關係證明材料,如結婚證、出生證等。
職稱證書、畢業證書等。根據不同的入戶方式,可能還需要提供其他材料,如職稱證書、畢業證書等。
政府房管部門的房屋使用證明。如果是遷入政府產權租賃房屋,需要提供該證明。
單位同意入戶證明、集體戶口簿地址頁等。如果是入工作單位集體戶,還需提供單位同意入戶證明及集體戶口簿地址頁;入人力資源公共服務機構集體戶的,還需提供《佛山市人才引進入戶覈准表》;入政府公共集體戶的,還需提供工作單位社會統一信用代碼證書。
親屬簽署的同意入戶聲明書或公證書。如果是入親友家庭戶,需要提供戶主和產權人的居民身份證、申請人與戶主的親屬關係證明材料,以及戶主和產權人簽署的同意入戶聲明書或公證書。
請注意,具體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區和入戶方式的差異而有所不同,建議在辦理前諮詢當地公安機關或相關政府部門以獲取準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