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曆的起源可以追溯到遠古時期,當時的先民根據月亮的圓缺變化和太陽的週年運動來計日和計時。隨着曆法的發展,人們逐漸認識到通過觀察太陽和月亮的運動規律可以更好地安排農事活動。因此,農曆融合了陰曆(基於月相變化)和陽曆(基於太陽迴歸年)的特點,形成了一種陰陽合曆。
在歷史上,中國曾使用過多套曆法,其中一些重要的改歷包括唐代的大衍曆、元代的授時歷、明的崇禎歷和清代的時憲曆。這些改歷往往與外國天文學家的影響有關,如印度和阿拉伯天文學知識的引入。例如,唐代的《大衍曆》受到了印度曆法的影響,而元代的《授時歷》則是結合了阿拉伯的天文知識。明朝末年,歐洲傳教士帶來了歐洲的天文知識,參與了《崇禎歷》和《時憲曆》的編制。
現行使用的農曆,是在1929年由南京紫金山天文臺頒佈的《紫金歷》基礎上形成的。這個曆法是根據月相的變化週期(朔望月)和太陽迴歸年(迴歸年或太陽年)的長度來設定的,同時加入了二十四節氣和設置閏月以使平均歷年與迴歸年相適應。農曆的年份分爲平年和閏年,平年爲十二個月,閏年爲十三個月。農曆的月份分爲大月和小月,大月三十天,小月二十九天。農曆的編算和頒行由國家標準《農曆的編算和頒行》規定,每個農曆月的初一一定是朔日,反映了完整的月相變化週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