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行是指受開證行的委託,將信用證轉交或通知受益人的銀行。通知行通常是出口地的銀行,常常也是開證行的代理行。
通知行的主要職責是合理審慎地鑑別所通知的信用證及其修改書的表面真實性,並及時、準確地將信用證及其修改書通知受益人。然而,通知行對於信用證的真實性和有效性僅能進行表面上的查詢,無需承擔付款承諾的責任。
通知行是指受開證行的委託,將信用證轉交或通知受益人的銀行。通知行通常是出口地的銀行,常常也是開證行的代理行。
通知行的主要職責是合理審慎地鑑別所通知的信用證及其修改書的表面真實性,並及時、準確地將信用證及其修改書通知受益人。然而,通知行對於信用證的真實性和有效性僅能進行表面上的查詢,無需承擔付款承諾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