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年薪資的計算方式主要取決於員工是否在法定節假日工作以及勞動合同中的約定。春節通常是法定節假日,其中初一、初二、初三是春節法定假期,也是帶薪假期,如果員工在這幾天加班,工資應按不低於應得報酬的300%計算。春節假期通常安排7天,其他4天是調休放假,如果員工在這4天加班且不安排調休,工資應按不低於應得報酬的200%計算。
此外,勞動合同中對工資有約定的,按不低於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相對應的工資標準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定,在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