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款"有兩種主要的含義:
歸附:這個含義源自於歷史文獻,如《晉書·苻洪載記論》中提到的「苻洪附款江東,而志圖關右」,這裡的「附款」指的是歸附的意思。
附帶條款或款項:在法律或商業行為中,「附款」指的是附加於法律行為的一切約款的總稱,如所有權保留約款、利息約款、擔保約款、買回約款、免責約款等。這些附款是法律行為的內容的一部分,用以限制其效力或確定其效力發生的條件。例如,在買賣契約中,可能會附加一個「買回條款」,規定買方在一定條件下可以回購商品。
綜上所述,「附款」既可以指歸附的行為,也可以指附加於法律行為的各種條款或款項,具體含義需要根據上下文來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