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射的基本原理是基於愛因斯坦在1917年提出的受激輻射概念。
雷射的產生過程涉及原子或分子中的電子吸收能量後從低能級躍遷到高能級,當電子從高能級回到低能級時,會以光子的形式釋放出能量。這些釋放的光子與激發電子的光子具有相同的性質,因此可以形成高度一致的光束,即雷射。雷射具有高度的方向性、單色性和相乾性,這使得雷射在多種套用中非常有用,如醫療治療、科學研究、通信技術等。
雷射的基本原理是基於愛因斯坦在1917年提出的受激輻射概念。
雷射的產生過程涉及原子或分子中的電子吸收能量後從低能級躍遷到高能級,當電子從高能級回到低能級時,會以光子的形式釋放出能量。這些釋放的光子與激發電子的光子具有相同的性質,因此可以形成高度一致的光束,即雷射。雷射具有高度的方向性、單色性和相乾性,這使得雷射在多種套用中非常有用,如醫療治療、科學研究、通信技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