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正式制度是指在羣體內隨經驗而演化而成的規則,它們通常不是成文的,而是約定俗成的、共同恪守的行爲準則。這些制度包括價值信念、倫理規範、風俗習慣、意識形態等,它們是人們在長期交往中無意識形成的,並構成歷代相傳的文化的一部分。非正式制度側重於道德教化和宗教功能,並且通常是在社會活動中逐漸演進、自發自生的,對社會成員有一種潛移默化的約束作用。這些制度能夠節省社會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促進經濟增長和社會發展。與法律等正式制度相比,非正式制度是從均衡向不均衡的演化比較緩慢,其變遷具有漸進性和滯後性,稱爲誘致性制度變遷。
非正式制度還包括文化控制、信任控制、團隊控制等,它們通過應急成員的非正式責任、過程控制、獎懲措施、協調方式和管理模式等來促進團隊合作和完成企業目標的自覺性。此外,非正式管理控制系統還包括專家諮詢、確立新責任、信息蒐集、調查研究等方面的作用。非正式制度還涉及到激勵理論、心理契約理論、組織公民理論、企業社會資本理論、Z理論等。
在政治領域,非正式制度體現爲未制度化的部分,如個別腐敗現象不屬於制度範疇。在經濟領域,廣義非正式制度主要體現爲非正規交易規則,如小產權房的買賣、毒品交易、地下錢莊的借貸規則等。在社會領域,廣義非正式制度主要表現爲具有約束力的交往規則,如傳統風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