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明某件事的作者或責任人
在英語中,"by" 是一個常用的介詞,可以用來表示某個人或組織是某件事情的作者、負責人、發起人等。當 "by" 後面加上人名時,通常是為了指明某件事的作者或責任人。例如,句子 "This book was written by John Smith" 表示這本書是由 John Smith 寫的。
使用場景:
在文學作品中,如書籍、文章等,用來指明作者,例如 "This poem was written by Emily Dickinson"。
在科學論文中,可以用來表示研究的負責人或主要作者,例如 "This research was conducted by Professor Smith"。
在商業和法律檔案中,可以用來指明檔案的準備者或契約的起草者,例如 "This contract was prepared by Smith & Johnson Law Firm"。
注意事項:
人名的拼寫和格式要正確,通常使用姓名的首字母和大寫字母,如 "J. Smith" 或 "Smith, John"。
注意人名中的連字元或其他特殊字元的正確使用,如 "J.S. Smith" 表示 Smith, John S.。
根據上下文選擇合適的表達方式,如在科學論文中常用 "authored by" 來表示作者是誰。
總之,"by" 後面加人名是一種常見的英語用法,它用於指明某件事的作者或責任人。在使用時,需要注意人名的拼寫、格式和上下文的適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