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PA的計算方法主要依賴於兩個指標:學分和績點。GPA是用來衡量學生學分的量和質的計算單位,通常作為畢業和獲得學位的標準。在國內,官方成績單上通常有兩種計算GPA的方法:
算數平均分:這是最簡單的計算方式,即將所有課程的成績相加,然後除以課程的總數。計算公式為:算數平均分 = 課程成績之和 ÷ 課程數量。
加權平均分:這種方式考慮了每門課程的學分權重。需要將每門課程的成績乘以相應的學分數,然後將乘積相加,最後除以總學分數。計算公式為:加權平均分 = (各個課程學分乘以分數再相加) ÷ 學分之和。
在國內大多數高校中,通常採用加權平均分的方式來計算GPA。算術平均分和加權平均分之間的差異通常在3分以內。對於英國的大學申請,主要參考的是百分制均分,如果沒有百分制均分,則會參考平均績點,部分學校可能會根據統一的算法重新計算學生的GP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