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MySQL中,當你使用`GROUP BY`子句對查詢結果進行分組後,若需要對這些分組進行排序,你可以使用`ORDER BY`子句。`ORDER BY`子句應該放在`GROUP BY`子句之後,並且可以使用逗號來分隔需要排序的列,同時在每列後面指定排序順序,如升序(ASC)或降序(DESC)。
例如,以下SQL語句首先選擇了表`table1`中的`column1`和`column2`兩列,並計算了符合條件的行的數量。然後,根據`column1`和`column2`對結果進行分組,並按照`column1`的升序和`column2`的降序對每個分組進行排序:
```sql
SELECT column1, column2, COUNT(*)
FROM table1
GROUP BY column1, column2
ORDER BY column1 ASC, column2 DESC;
```
請注意,如果在`ORDER BY`子句中使用了聚合函式(如`COUNT()`、`SUM()`或`AVG()`),這些函式將根據分組列進行計算,而不是對整個表進行計算。如果你希望對整個表進行排序,而不是對分組後的結果進行排序,你應該使用`HAVING`子句來篩選分組結果,而不是使用`ORDER BY`子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