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契約法司法解釋】
勞動契約法的司法解釋,具體指的是《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乾問題的解釋》。此解釋旨在正確審理勞動爭議案件,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契約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等相關法律規定,並結合審判實踐而制定。
根據該司法解釋,以下是一些關鍵內容:
勞動爭議案件的管轄:由用人單位所在地或者勞動契約履行地的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當勞動契約履行地不明確時,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基層人民法院管轄。
勞動爭議的範圍:
包括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在履行勞動契約中、未訂立書面契約但形成勞動關係後、勞動關係解除或終止後等發生的糾紛。
不包括勞動者請求社保經辦機構發放社保金的糾紛、因住房制度改革產生的公有住房轉讓糾紛等。
人民法院應受理的勞動爭議案件:如勞動者以用人單位未辦理社保手續且社保經辦機構不能補辦導致無法享受社保待遇為由,要求用人單位賠償損失的糾紛;或勞動者退休後與原用人單位因追索養老金、醫療費等發生的糾紛等。
總的來說,勞動契約法的司法解釋提供了審理勞動爭議案件的法律指導,確保了勞動爭議的公正審理,並保護了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