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了《魯迅愛書的故事》這篇文章後,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靜。
《魯迅愛書的故事》這篇文章記述的是:魯迅先生是一個愛書如命的人。幼年時期的魯迅,十分愛護書,看書前總會把手洗乾淨,小心翼翼地捧著書,專心致志地閱讀起來。成年以後,魯迅把讀書、買書、借書、抄書、修書,作為自己的樂趣和事業。靠一些簡單的修書工具,把書修好。所以魯迅珍藏的書沒有污損、破散的情況,他樂意把書借給別人,但歸還是看到破損,會不高興的。魯迅還主動把書送給友人、寄出去時總是仔細包紮妥貼。
我和魯迅來比真是有天壤之別。我每次買完新書,先是把它閱讀一遍,看完後隨手扔在書架上,當要去找某本書時,都是找了半天才找到。有一次,我的一個同學借我一本作文書,我拿到書開始閱讀起來。吃飯時,我把它拿到餐桌前邊吃邊看,結果我一不小心把湯打翻了,把書弄得既濕又油,可我卻滿不在乎,(只)拿到了陽光下曬一曬就塞進書包,準備還給她。第二天,我來到學校,拿出早已破散了的作文書遞給她,她看了氣得直朝我翻白眼。從此再也沒有人借書給我了。這就是我讀書的最大缺點。
從今以後我要好好保管書,不讓它們有半點破損之跡。我要向魯迅先生學習,做一個愛讀書、愛惜書、愛修書、愛買書的人。
魯迅愛書的故事讀後感(二)
我最近讀了《魯迅愛書的故事》這篇文章,寫的是魯迅先生愛書的故事,我從中得到了啟示,受到了教育。
幼年時代的魯迅十分愛讀書,常常用壓歲錢去買書。成年了,如果有非常好的書,他就抄下來。魯迅的書雖然是很早買的,但還像新的一樣,沒有一本書是掉頁、有誤漬、損壞過的。他看過很多書,在24年裡就買了9000多冊書,書的存放也井井有條。
而現在有的人,總是隨意損壞書,書要麼掉頁,要麼落滿灰塵,還有人將書捲成一個「棒槌」打人,把書藏的到處都是。我就有這樣的體會。我和李若霖是圖書管理員。有一次科學老師沒來上班,同學們就被安排去圖書館看書。因為教學開放日即將到來,我和李若霖就被老師指派去找出同學們藏在各處的書。於是我們就拿著竿子去柜子下面和夾縫中「掃書」。當我趴到地上時,一時驚呆了。就像一句話說的那樣:「不看不知道,一看嚇一跳。」每個書櫃下平均都藏著兩三本書,我們心裡先是一驚,然後無可奈何的繳獲了一堆「獵物」。
我們倆想方設法把書頂出來,灰塵落在我們的身上,汗水順著臉流了下來,潔白的校服弄髒了,兩天下來,居然弄出了20多本書出來。我心疼的看著書,拿了一個抹布,將書擦乾淨了才離開了圖書館。
我想,比起魯迅爺爺來,這些隨便扔書、塞書的同學,差距多大呀。書是人類最好的朋友,讓我們愛惜書吧!讓我們在書的陪伴中成長吧!
魯迅愛書的故事讀後感(三)
今天,我讀了《魯迅愛書的故事》,了解了很多魯迅小時如何愛書、保護書的故事,使我受益匪淺。我以後也要學習魯迅,做個文明少年。
魯迅小的時候,他十分愛書,經常去書店買書,把書當成寶貝一樣。而且,每當他買完書以後,都要仔細檢查一遍,如有問題,他不管路途多遠,也要去商店更換。每次書看完了以後,他總會認真將書放在箱子裡,並且在箱子裡放了樟腦丸,以防蟲蛀。他一生清貧,最大的財產就是他的寶貴的書了。讀到這裡,我心裡十分感慨。
魯迅愛書的精神讓我十分佩服:他愛買書,看書,保護書。從這些方面可以看出他對知識的渴求,愛護書就像愛護自己的生命一樣,令我很是感動!
文中給我印象最深的一件事,是說:他最恨用中指或食指在書頁上一刮,使書角翹起來,再捏住它翻過去的壞習慣。讀了這段話,我想到了自己:經常一把抓住書頁,直接往後拽,有時還會將書撕破。於是,我想以後我要輕輕地翻書,不能再胡亂用力了,一定要改掉這個壞毛病,愛護我的書,因為是書教會了我許多知識。看到班裡有的同學,老是向書上亂塗亂畫,弄的書很髒也不在意,他們真該像魯迅學學。
魯迅不僅愛護書, ()而且也十分愛買書,過年時得的壓歲錢都攢起來買書了。再想想自己,每年得了壓歲錢,都買一些零食、玩具之類的,很少買書。所以我以後要多買些對學習有用的東西,將錢用到有用的地方。
《魯迅愛書的故事》讓我懂了很多道理,我要將它貫穿到實際中,好好地學習,做一個愛護書,愛看書的好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