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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路」理論

有一次令我印象深刻的經歷,我們要為一家企業提供一次內部員工訓練,按慣例,作為訓前調研我與該公司總經理進行了一次深入的交流。這家公司的辦公室在一幢豪華寫字樓里,落地玻璃,非常氣派。交流中,透過總經理辦公室的窗子,我無意間看到有來訪客人因不意思,頭撞在高大明亮的玻璃大門。大約過了不到一刻鐘,競然又看到了另外一個客人在剛才同一個地方頭撞玻璃。前台接待小姐忍不住笑了,那表情明顯的含意是:「這些人也真是的。走起路來,這麼大的玻璃居然看不見。眼睛到哪裡去了?」

其實我們知道,解決問題的方法很簡單,那就是在這扇門上貼上一根橫標誌線,或貼一個公司標誌圖即可。然而,問題真正的關鍵是,為什麼這裡多次出現問題就是沒人來解決呢?這一現象背後真正隱含著的是一個重要的解決問題的思維方式,即「修路原則」。

當一個人在同一個地方出現兩次以上同樣的差錯,或者,兩個以上不同的人在同一個地方出現同一差錯,那一定不是人有問題,而是這條讓他們出差錯的「路」有問題。此時,人作為問題的管理者,最重要的工作不是管人—要求他不要重犯錯誤,而是修「路」。

如果我們照以前那樣的方式思維,你會發現,只要這條路有問題,你不在這時出錯,還會有其他人會因它而出錯,今天沒人在這裡出差錯,明天還會有。比如,有一盆花放在路邊某一處,若有兩個路過時,都不小心碰了它一下,現在,正確的反應是:不是這兩個人走路不小心,而是這盆花不該放在這裡或不該這樣子擺放。

一般認為,如果一個人在同一個地方摔上兩跤,他會被人們恥笑為「笨蛋」,如果兩個人在同一個地方各摔一跤,他們會被人恥笑為兩個笨蛋。按照「修路」原則,正確的反應是:是誰修了一條讓人這麼容易摔跤的路?如何修正這條路,才不至於再讓人在這裡摔跤?

如果有人重複出錯,那一定是路有問題,比如,對他訓練不夠,相關流程不合理,操作必太過複雜,預防措施不嚴密等。

如果有人幹活偷懶,那一定是因為現行的規則即「路」能給他人偷懶的機會;

如果有人不求上進,那一定是因為激勵措施還不夠有力,或至少是你還沒找到激勵他的方法。

如果有人需要別人監督才能做好工作,那一定是因為你還沒有設計出一套足以讓人自律的遊戲規則;

如果某一環節經常出現扯皮現象,那一定是因為這段「路」上職責劃分得不夠細緻明確。

如果經常出現貪污腐敗現象,那一定是「路」給了他們許多犯罪的機會。

鄧小平同志有一句名言:好的制度能讓壞人幹不了壞事,不好的制度,能讓好人變壞。制度就是路。

如何做到對事()不對人?

破門之道:

一方面,儘量提升人的素養,不要那麼容易被「路障」絆倒;更重要的,立即把「路」修好,讓它不容易絆倒別人。

只要一發現有問題,立即「修路」。這樣,就會因為「路」越來越好,而相關問題也就是越來越少,進步也就越來越多。

管理進步最快的方法之一就是:每次完善一點點,每天進步一點點,每個人每一次都能因不斷修「路」而進步一點點。

「修路」理論告訴我們,管理者的核心職責是:修路,而不是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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