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地主」是指那些向地主租入大量土地,自己不耕種,而是將這些土地轉租給別人,從中通過收取地租來獲取利益的人。
在封建租佃制度下,這種通過土地租賃從中獲利的行為使得「二地主」成為地主階級的一部分。隨著封建租賃關係的發展,「二地主」在歷史上如宋代時期大量出現,形成了土地所有者、「二地主」、土地租種者之間的封建土地租賃關係,其中普通農民要承受地主和「二地主」的雙重剝削。
「二地主」是指那些向地主租入大量土地,自己不耕種,而是將這些土地轉租給別人,從中通過收取地租來獲取利益的人。
在封建租佃制度下,這種通過土地租賃從中獲利的行為使得「二地主」成為地主階級的一部分。隨著封建租賃關係的發展,「二地主」在歷史上如宋代時期大量出現,形成了土地所有者、「二地主」、土地租種者之間的封建土地租賃關係,其中普通農民要承受地主和「二地主」的雙重剝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