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申請專利的內容主要包括以下幾點:
科學發現:科學發現本身不具有實用性,因此不能申請專利。
智力活動的規則和方法:這類知識通常不涉及技術手段或自然法則,因此不適合授予專利權。
疾病的診斷和治療方法:這些方法通常針對有生命的個體或動物,且不屬於工業上的實用性。
動物和植物品種:動物和植物品種本身,不包括生產這些品種的方法,通常不能申請專利。
原子核變換方法以及用原子核變換方法獲得的物質:這類發明創造不具有實用性,因此不能申請專利。
對平面印刷品的圖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結合作出的主要起標識作用的設計:這類設計主要起到標識作用,不屬於技術領域的發明創造,因此不能申請專利。
違反法律、社會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發明創造:這些發明創造因爲違反了法律或道德原則,不授予專利權。
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獲取或者利用遺傳資源,並依賴該遺傳資源完成的發明創造:這類發明創造因爲違反了法律規定,不授予專利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