策劃陰謀或設計傷害他人
陷害通常指的是策劃陰謀或設計傷害他人,具體表現為捏造事實、作虛假告發,意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這種行為可能涉及誣告陷害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條的規定,如果情節嚴重,可能會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造成嚴重後果,則可能被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特別對於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如果犯有此罪,將從重處罰。
陷害的近義詞包括誣害、迫害、坑害、構陷和謀害,而其反義詞則是搭救。以上是法律方面的有關規定,如果您遇到相關問題或想獲得更專業的建議,可以諮詢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