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區域通常指的是城市內按其功能(職能)劃分的小區,以及城市發展和與之有緊密相連的周圍地區間的一種特定的地域結構體系。具體來說,城市區域包括市區和郊區兩部分。市區是城市的核心,集中了大量的非農業人口和第二、第三產業,也是全市的政治、經濟、文化中心。市區的外圍稱爲郊區,其主要功能是城市的副食品生產基地,同時還分佈有大量與市區聯繫密切的功能設施,如城市水源地、郊區公園或休閒度假區、機場、鐵路編組站、垃圾處理場等。
此外,根據《關於統計上劃分城鄉的規定》,城區的範圍應當包括設區市的市轄區和不設區市的市區。設區市的市區是指區轄全部行政區域,或者市轄區人民政府駐地和區轄其他街道辦事處地域;不設區市的市區是指市人民政府駐地和市轄其他街道辦事處地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