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長,也稱爲首席執行官,是在企業中負責日常事務的最高行政官員。他們帶頭執行董事會的決策,主司企業行政事務,因此也被稱爲行政總裁、總經理或最高執行長。執行長的崗位職責包括:
任免經理人員;
執行董事會的決議;
主持公司的日常業務活動;
經董事會授權,對外簽訂合同或處理業務。
執行長領導下的執行班子包括總經理、副總經理、各部門經理、總會計師、總工程師等。在政治組織機構中,首席執行官相當於部長會議主席、總理、首相等行政事務最高負責高官。在公司或組織內部,首席執行官擁有最終的執行權力,並通常向董事會負責,有時也可能是董事會的成員之一。在較小的企業中,首席執行官可能同時擔任董事會主席和公司總裁,而在大型企業中,這些職務通常由不同的人擔任,以避免個人在企業中扮演過大的角色或擁有過多的權力,同時防止公司所有者與公司之間的利益衝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