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解散的原因可以分為以下幾類:
一般解散的原因:
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
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定解散。
因公司合併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強制解散的原因:
主管機關決定國有獨資公司解散。
公司因違反法律規定、行政法規被主管機關依法責令關閉。
被法院宣告破產。
吊銷營業執照。
股東請求解散的原因:
持有公司全部股東表決權百分之十以上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以上原因涵蓋了公司解散的各個方面,包括公司內部決策、法律法規的要求以及股東的權利行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