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食食品(Ready-to-eat Food)是一類食品,其特點是在售出的狀態下可以直接食用,無需進一步的加工或處理措施,如殺菌處理。這類食品可以包括各種預製調理食品,如八寶粥、即食罐頭等。即食食品的定義可能因不同國家和地區的法規而有所不同。例如,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定義即食食品為無需進一步加工殺菌處理,打開包裝後可直接食用的食品;歐盟和英國則將其定義為消費者能夠直接食用的食品,不需要實施熱處理或其他處理措施;而澳大利亞和紐西蘭將即食食品描述為售出後無需去皮或清洗、烹飪即可食用的食品。
此外,即食食品還包括即熱食品、即烹食品和即配食品等不同類別。即熱食品指經過加工成冷凍或冷藏狀態,只需加熱即可食用的食品;即烹食品是經過相對深加工的半成品,食用前需進一步加工;即配食品則是經過清洗、切割等初步加工的食材,需要消費者自行烹飪和調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