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言文中的「又」字具有多種含義和用法:
表示重複或繼續,例如「敝予又改為兮」(《詩·鄭風·緇衣》)中的「又」表示再次或重複的意思。
表示幾種情況或性質同時存在,如「東出於陶邱北,又東至於荷」(《書·禹貢》)中的「又」表示同時存在的意思。
表示意思上更進一層,例如「未可明詔大號…又不可以使天下之民斫直、刪密、鋤正」(清·龔自珍《病梅館記》)中的「又」表示而且的意思。
表示整數之外再加零數,如「一年又三個月」或「二又三分之一」中的「又」用於表示除了整數外的額外零數。
表示輕微轉折,例如「我原來想去,現在又不想去了」中的「又」帶有輕微的轉折意味。
表示一連串事情接連出現,如「一年又一年;一月又一月」中的「又」表示連續不斷的意思。
表示在某個範圍之外有所補充,例如「生活費之外,~發給五十塊錢做零用」中的「又」用於補充說明除基本範圍之外的情況。
另外或加之的意思,如「周處…為鄉里所患…又義興水中有蛟…」(《世說新語·自新》)中的「又」表示除此之外的意思。
表示有矛盾的兩件事情,多疊用時如「她~想去,~想不去,拿不定主意」中的「又」用於表達矛盾心理。
用在否定句或反問句里,加強語氣,例如「我~不是客人,你就不用客氣了」中的「又」用於強調非某事物的語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