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持續發展的目標是實現全球範圍內社會、經濟和環境的綜合發展,從2015年到2030年,這些目標旨在徹底解決發展問題,並轉向可持續發展的道路。這些目標包括但不限於:
無貧窮:消除全球範圍內的貧困,確保所有人都能享有體面的生活。
零飢餓:實現糧食安全,改善營養狀況,促進可持續農業。
良好健康與福祉:提高全球健康水平,減少疾病和健康問題。
優質教育:確保所有人都能獲得高質量的教育機會。
性別平等:促進性別平等,賦予婦女和女童權力。
清潔用水和衛生設施:提供清潔的飲用水和適當的衛生設施。
經濟適用的清潔能源:推廣使用清潔、經濟適用的能源。
體面工作和經濟增長:創造更多的就業機會,確保工作與經濟增長相結合。
產業、創新和基礎設施:發展產業,鼓勵創新,改善基礎設施。
減少不平等:減少社會和經濟不平等,促進包容性增長。
可持續城市和社區:建設可持續的城市和社區,提高居住環境質量。
負責任消費和生產:鼓勵可持續的消費和生產模式。
氣候行動:採取行動應對氣候變化,減少溫室氣體排放。
水下生物:保護海洋生態系統,維護水下生物多樣性。
陸地生物:保護陸地生態系統,維護陸地生物多樣性。
和平、正義與強大機構:促進國際和平與安全,建立有效的治理機構。
促進目標實現的夥伴關係:加強國際合作,共同實現這些目標。
這些目標旨在通過綜合的方式解決發展問題,實現全球範圍內的可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