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史在中國古代主要負責監察工作。
御史的職責隨著歷史發展而變化。先秦時期,御史主要是負責記錄的史官或秘書官。然而,自秦朝開始,御史逐漸專門化,成為具有監察職能的官職,負責監察朝廷和諸侯官吏。御史的職責包括監察朝廷官吏的失職和不法行為,保管朝廷檔案檔案,以及監督中央及地方官吏。
此外,御史還可能負責殿中禮儀、司法案件處理、農業生產和市場秩序監察等。御史大夫通常是從一品的官職,負責總體監察工作,並由御史中丞等官員協助。這一制度一直延續到清朝。
御史在中國古代主要負責監察工作。
御史的職責隨著歷史發展而變化。先秦時期,御史主要是負責記錄的史官或秘書官。然而,自秦朝開始,御史逐漸專門化,成為具有監察職能的官職,負責監察朝廷和諸侯官吏。御史的職責包括監察朝廷官吏的失職和不法行為,保管朝廷檔案檔案,以及監督中央及地方官吏。
此外,御史還可能負責殿中禮儀、司法案件處理、農業生產和市場秩序監察等。御史大夫通常是從一品的官職,負責總體監察工作,並由御史中丞等官員協助。這一制度一直延續到清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