署名是指在作品、信件等後面寫上作者的名字,以表明作者是誰。具體的署名格式和位置有一定的規則:
格式。如果是單一作者,通常使用「姓,名」的格式,如「Smith, John」。多位作者時,一般按姓氏字母順序排列,如「Smith, John and Johnson, Mary」。如果是中文名字,則姓氏在前,名字按筆畫順序排列,如「張三, 李四」。機構署名時,機構名稱一般放在作者姓名之後,用括弧括起來,如「Smith, John (ABC University)」。
位置。通常位於作品的右下角或左下角,但也可以根據作品的構圖和視覺效果調整位置。
字型和風格。署名字型一般比正文小,與正文字型相呼應或相近。署名風格應與正文相協調。
其他注意事項。署名必須使用真實姓名,不得使用化名或筆名。署名順序應基於參與工作的多少和實際貢獻的大小。在論文發表前,如果研究人員調往其他單位,應在署名末尾右上角加上符號,並在頁腳註中說明。
此外,書法作品的署名還包括作品題目、創作時間、地點、題跋等,位置一般在作品右下角或左下角,字型與作品字型相同或相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