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局主要負責旅遊業的監管和發展,其職責包括但不限於:
旅遊資源的普查、規劃、開發和保護。
旅遊市場秩序的監管,包括服務質量監督、旅遊產品開發、旅遊市場形象的推廣。
旅遊從業人員的培訓和教育。
旅遊安全的監管和應急救援。
旅遊統計和行業信息發布。
旅遊涉外事務和對外交流合作。
旅遊行業的依法行政和政策制定。
此外,旅遊局還負責旅遊產業的規劃和指導,以及文化、文物、旅遊事業的統計工作。旅遊局的組織結構通常包括多個部門,如辦公室、研究室、法制處、產業發展處、藝術處、公共服務處等,負責不同方面的職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