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的爵位分為宗室爵位和功臣外戚(勛戚)爵位兩種。
宗室爵位的繼承制度如下:
皇帝的嫡長子封為皇太子,其他兒子封為親王。親王的其他兒子,無論嫡庶,一律封為郡王。
郡王的嫡長子封為郡王長子,其他兒子無論嫡庶封為從一品鎮國將軍。鎮國將軍的其他兒子,無論嫡庶,封為從二品輔國將軍。
輔國將軍的其他兒子封為從三品奉國中尉。
奉國中尉的其他兒子,無論嫡庶,封為從五品奉國將軍,其俸祿為每年200石。
明朝功臣外戚的爵位分為公、侯、伯三等,這些爵位可以是世襲的,也可以是終身的。世襲爵位只能傳給身體健全的後代。
明朝初期,參照前朝制度,列爵五等以封功臣外戚,後來革除了子、男二爵,只保留公、侯、伯三等。凡爵非社稷軍功不得封,封號非特旨不得予。與前朝不同的是,明朝的公、侯、伯只有爵號和食祿,並無封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