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體是指傳統書寫字體、字形的不同形式和區別。
一般把中國文字的書寫形式分爲篆、隸、草、行、楷五大類書體,每一大類中又可細分。這些書體是由於漢字的出現,隨着字體的發展變化而形成的,具有各自獨特面目和風格。早期書體即指字體,如甲骨、大篆、小篆、隸書、草書、楷書等。隋唐以後,書體的意義又擴展到書法藝術的風格上,例如唐代的歐、褚、顏、柳,宋代的蘇、黃、米、蔡,元代的趙體,清代的鄭板橋的六分半體等。
書體是指傳統書寫字體、字形的不同形式和區別。
一般把中國文字的書寫形式分爲篆、隸、草、行、楷五大類書體,每一大類中又可細分。這些書體是由於漢字的出現,隨着字體的發展變化而形成的,具有各自獨特面目和風格。早期書體即指字體,如甲骨、大篆、小篆、隸書、草書、楷書等。隋唐以後,書體的意義又擴展到書法藝術的風格上,例如唐代的歐、褚、顏、柳,宋代的蘇、黃、米、蔡,元代的趙體,清代的鄭板橋的六分半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