杖制,讀音為zhàng zhì,是漢語詞語,意思是對刑杖大小、長短的規定。歷代形制不一。杖制的規定可以追溯到古代,例如《尚書·舜典》中就有「鞭作官刑」的說法,意即用鞭杖懲罰失職的官吏。在南北朝梁武帝時,杖刑被列入刑書,作為一項正式的刑罰手段。隋代廢止鞭刑,以杖刑代之,另立笞刑,以代替原來的杖刑。唐代杖刑同於隋,唐律規定:杖皆削去節目,長三尺五寸。宋代創立折杖法,作為重刑的代用刑。這些規定都體現了杖制在中國古代法律中的重要性和嚴格性。
杖制,讀音為zhàng zhì,是漢語詞語,意思是對刑杖大小、長短的規定。歷代形制不一。杖制的規定可以追溯到古代,例如《尚書·舜典》中就有「鞭作官刑」的說法,意即用鞭杖懲罰失職的官吏。在南北朝梁武帝時,杖刑被列入刑書,作為一項正式的刑罰手段。隋代廢止鞭刑,以杖刑代之,另立笞刑,以代替原來的杖刑。唐代杖刑同於隋,唐律規定:杖皆削去節目,長三尺五寸。宋代創立折杖法,作為重刑的代用刑。這些規定都體現了杖制在中國古代法律中的重要性和嚴格性。